向某某、西某某与向某赡养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向某自2019年9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向某某、西某某赡养费每人各600元,计1200元;二、向某某、西某某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由向某自愿负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向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某某、西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向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2月19日晚,凤阳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电话后,便立即出动将被执行人向某拘传至法院。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单独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向某讲述了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表示即使被拘留也确实履行不了。鉴于向某的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情况,经批准,依法决定对向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凤阳法院长期对抚养费、赡养费、劳务合同纠纷等一系列维系民生的案件高度重视,对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通过查控金融账户,定期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采取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