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凤阳县人民法院、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110”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签署仪式在凤阳法院举行。蚌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磊,凤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欣,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维等执行局、法警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共同签署《凤阳县人民法院 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110”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分别就开展该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凤阳县、蚌山区山水相连,联系紧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跨区域交往日益频繁,人民法院受理的跨区域案件逐年递增,跨区域送达、调查取证和异地执行工作等成为司法办案的常态,并面临一些列困难。
为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共同提高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凤阳、蚌山两家法院经过共同商议,决定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完备、便捷、有效的“执行110”跨区域协作工作新机制。据了解,联动法院本着高效互助、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化“执行110”一体运行,实行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对于执行法院“执行110”接到本辖区以外、联动法院辖区内的,由被执行人所在的联动法院“执行110”出警先行将被执行人控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逐步形成“工作举措共商、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司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协作过程中,两地法院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执行过程中,提升该协作机制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共同推进跨域办案质效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