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与凤阳县公安局举办“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签约仪式。仪式上,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强化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凤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云,凤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伟等参加仪式。
会上,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维介绍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据了解,依据该协议将搭建“一室三机制”等内容,持续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以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联动机制推动执行难得到切实解决。
随后,与会人员结合《办法》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展开论证,将相关功能进行了细化升级,重点围绕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下落以及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有效促进公安机关精准反馈被执行人信息、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车辆,助推“查人扣车”工作常态化、高效化开展。
“一室”
组建协执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执行联动工作。成员由县公安局和县法院共同派员组成,负责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活动轨迹,查找、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及其他财产等执行联动事务工作的办理,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提升执行强制力。
“三机制”
查找协作机制
建立查找被执行人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县公安局为县法院破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控制难、打击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
查扣协作机制
协查布控涉案车辆,在双方的合作、监管下依法办理涉执行案件的车辆查封、解封和续封业务。
协助强执机制
完善司法拘留对接。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依法及时对妨害诉讼、执行的行为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优化司法拘留工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成效。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