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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起纠纷,解决群众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4-07-12 08:4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合理运用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某承包凤阳某玻璃有限公司的厂内环保项目,雇佣申请人周某某等三人从事环保设备的安装作业,2023年2月1日,经双方书面结算,李某某欠付周某某等3人工资共13000元,并承诺于2023年3月15日前付清。约定时间到期周某某等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周某某等3人工资13000元及利息,事后李某某迟迟未履行,周某某等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照程序,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干警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其名下账户但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为寻找其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前往居住地调查案件相关情况,但其一直行踪不定。


近日,凤阳法院“执行110”的值班干警接到当事人提供李某某的线索,经核实后,执行干警迅速出警到达李某某所在地点,将李某某拘传回法院。


面对执行法官,李某某称自己没钱支付,执行法官告知其如有能力履行却仍旧逃避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执行法官耐心说理,李某某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涉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下一步,凤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小标的、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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